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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2003-3-11 10:28 证券时报·牟 龄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王宪章建议全面落实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王宪章日前在十届政协一次会议上建议,我国应全面落实企业年金税收政策,推进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

  王宪章说,为了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调动企业和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过去一直称之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国务院于2000年下发了第42号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提取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4%的资金购买企业年金,并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规定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来发展企业年金。但是,目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国务院的42号文件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市场化运作模式没有得到落实,导致广大企业要么持币观望推迟购买,要么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致使企业年金市场无法有效地启动,广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保障不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进展缓慢。

  王宪章提出,为了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国应尽快落实国务院2000年42号文件的精神,切实抓好试点地区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来经营管理企业年金,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区域扩大到中小城市,并同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到扩大的试点地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

  王宪章最后表示,我国政府应抓紧制定《企业年金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企业年金计划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要求,明确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原则,确保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障权益。各级管理部门要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的经营行为,杜绝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营企业年金的做法,建立公平、公正的企业年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