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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家企业首获“振兴退税”

2004-10-15 14:44 来源:沈阳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10月14日,“东北税改”企业退税工作在沈阳开始实施。今明两年,沈阳市国税局将对八大行业6692户企业实行退税,退税总额为5.8亿元。

    这八大行业分别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沈阳企业获得的5.8亿元退税中,今年可操作3.5亿元(其中历年的陈欠抵顶税金1亿元,可退税2.5亿元),其余2.3亿元税金明年继续抵扣。

    此次“东北税改”出台基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对购进的固定资产不予抵扣进项税,其弊端是存在重复征税。由于东北企业大多设备陈旧需要更新,而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因此,2003年10月,中央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东北税改”由此酝酿。

    今年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吉、黑三省及大连市国税局发出《关于开展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始确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名单。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由于启动税改主要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因此,目前,该优惠政策暂时只针对东北地区。

    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首批办理了退税。沈阳市首家获得退税的企业是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税金额为140万元。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仅仅是化工集团第三季度获得的退税,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今后,该企业每年可获得1000多万元的退税。

    沈阳化工集团董事长王大壮表示,退税政策将给东北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利用退税资金,企业将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把钱用在刀刃上。同时,税收政策的实施,也将为企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者,从而促进企业资产盘活和转型改制。

    据了解,沈阳市国税局目前已经开通了“退税绿色通道”,同时设立八大行业监测点,对企业退税后的运行情况实施全程监控。记者电话:8165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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