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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地税局实行“阳光”办税

2004-2-16 8:41 河北宝·王明江 张立军 苏励 【 】【打印】【我要纠错
  “有了这次当‘税官’的经历,咱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更得提高了!”前不久,平山县仁达家电批发部经理张文元在县地税局城区分局当了一回“一日税官”,与税务人员一起受理纳税申报、审查报表和税款征收等业务。

  为实现“阳光”办税,在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架起一座理解与沟通的“桥梁”,平山县地税局从去年开始,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一日税官”工作岗,规定每月1至10日征税期间,聘请10到30名纳税人当“一日税官”,从办理纳税申报到停歇业审批,每一项工作都请他们参与和监督;每月15日和20日,聘请4名“一日税官”,随该局4个管理组到业户进行纳税管理活动,跟踪税收管理全过程。

  去年9月,平山县新星眼镜商行经理李二平被邀请当“一日税官”。那天,他先是跟随税务人员到乡里催税,回来后,县地税局城区分局副局长赵奋书特意把他领到会计科,请会计拿出报表,逐项向他介绍税款应用情况,当日下午,他又和会计一起去银行上缴税款。这一天的经历使李二平对税务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不仅自己积极纳税,而且还当起了义务税法宣传员。据了解,自“一日税官”制推行以来,全县已有308人次当了“一日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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