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提出,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试点,实行软件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奖励。
对软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上年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数额,由相应财政部门予以奖励,用于增加其个人社会统筹保险、医疗保险,购买住宅、车辆等。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30%.
湖北:软件从业人员实行个人所得税奖励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