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初,一直以低调著称的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罕见地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在谈话中,尚福林除了阐述“股权分置改革”这一焦点问题外,他还表示将“加快落实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市场认为,股市下一个大的利好很可能就是减免股民的红利所得税。
利好预期很合理
目前股民投资股市的税收涉及印花税和红利税。由于印花税已连续经过多次降低,已由过去高峰时的5‰,下调至目前的1‰,而且印花税只对交易行为征税,因此无论是降税空间还是降税带来的效应都不会太大。而市场一直在呼吁减免的红利税,多年来税率却一直稳定在20%,从未有过任何改变。因此市场普遍认为,尚福林谈话中提到的“税收政策”,应该是暗示可能对红利税进行减免。
在目前沪深股市中,A股的个人持有者和基金需要缴纳红利所得税。如果红利税减免的利好能够实施,对这些投资者来说是个很大的利好。以2003年度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数据计算,655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达到 554.3亿元,若股民红利税被减免,投资者整体将至多增加100.8亿元的现金红利收入。
而且,在去年底,证监会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后,现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重视现金红利分配,红利税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因为,随着红利的增加,股民的损失反而越来越大。举例来说,某上市公司每股现金分红0.5元(含税),除息前日收盘价5元,则其除息价为4.5元,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获现金红利0.4元(缴纳红利税 0.1元),如果除息日当天股价不涨不跌即保持4.5元的水平,则投资者的市值为4.9元,投资者亏损率达2%。从国际市场看,大多数成熟市场都实行较低的税负政策,如我国的香港市场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均免交红利税,新加坡市场现金红利税税率为5%,美国于2003年将红利税减半,并决定在此后3年减免此税。可见,我国目前20%的红利税税率明显偏高。
还要迈过几道坎?
其实,“国九条”出台至今,有关红利税减免的消息时有传闻,但红利税减免还是千呼万唤难见出台?是否真的存在税改障碍还是其减免效果难尽人意?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公司制企业向其个人股股东支付的红利须缴纳红利税,要想取消红利所得税,就需要修改有关法律。他个人认为,公司制企业所分配的红利属于其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因此红利税确实存在重复征税问题。重复征税加重了相关纳税人的负担,违背了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既然规定不合理,就应该修改。而且,B股和H股的持有人可以享受红利税减免优惠,即便暂不修改规定,也可以特事特办,推出针对A股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不过此前曾有传闻说,减免红利所得税,将在内外资企业税合并后定夺,如果传闻属真,那意味着近期推出该利好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尚福林的讲话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希望,再次引起了市场对减免红利所得税的期盼,希望这一次别再让股民失望。
尚福林:减免红利所得税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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