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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深化 试点省份为农减负137亿

2004-1-3 15:9 人民日报·赵永平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过年轻松啦!”山西省寿阳县佰僧庄村农民李正华逢人便说。李正华全家5口人,以前每年要交5种费,共600多元,2003年只交一种农业税,249元。减负让他家少交了350多元的费。 

  像李正华一样,减负让许许多多普通农民得到了实惠。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对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部分地区(15个省、区、市)的一项统计显示,随着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有力推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其中,2003年开展全面试点的10个省份核定计税面积、确定常年产量、税额落实到户率已达到90%以上,通过税费改革共为农民减负137亿元,减幅最少的省份达到30%以上,减幅最大的达到了80%。在2002年先行试点中,上海市实行农业税“零税率”,使郊区农民人均减负93元,共计1.43亿元。 

  另外,实行试点的15个省份基本完成了省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2003年共清理取消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426项,降低标准5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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