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1日前纳入防伪税控系统

2003-4-14 14:38 经济日报·陈俊峰 黄智文 【 】【打印】【我要纠错
  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消息,从2003年7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200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手写版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行、发售、申报、缴税、评估等增值税征管环节全部实现网络运行。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有的增值税管理环节都纳入金税工程后,将可以有效杜绝目前存在的利用手写版专用发票,钻金税工程的“空子”虚开代开的违法犯罪行为,偷骗税的活动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据了解,利用金税工程布下的“天罗地网”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已经成为税务机关手中的“杀手锏”。来自深圳市国税局的消息称,企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后,其开具的增值税销项发票如不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金税工程交叉稽核系统会自动报警并提交税务机关;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经过金税工程防伪税控认证系统才能抵扣;通过金税工程认证和交叉稽核系统,涉嫌违规发票可以及时被发现,并通过金税工程协查系统迅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