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省委、省政府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我省争取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4.02亿元。为此,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核灾到位,公示到位,灾歉减免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根据要求,财政部门必须在12月31日前将资金退库。2004年1月5日前,以县为单位,将减免资金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到乡镇。1月8日前,各乡镇农业税征收机关要按照有关计税要素和受灾情况,将减免资金测算到户,并委托村委会向村民公示。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春节前务必将灾歉减免兑现到农民手中。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农民群众的心坎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坚决查纠棚架、截留、挪用或变相克扣农业税减免资金的行为。
相关热词: 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