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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行长提议增个税起征点

2004-3-10 9:2 新京报·岳毅桦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告诉记者,他准备了《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及取消计税工资政策的议案》,希望这两项已与现实严重不符的政策能够尽快得到调整。

  现行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这一规定是根据上世纪80年代的个人收入情况制定的,马蔚华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一标准已与现实状况严重不符,如仍维持这一标准,将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有违开征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他认为,事实上,一些地方如北京、广州、南京等地税务部门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都已有提高,在此情况下再不予修改,也将使法律丧失其应有的统一性及权威性。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当前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将能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差距、引导企业规范会计信息、减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而对于企业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限额800元的政策,马蔚华也认为其带来了很多弊端,抑制了企业深化改革的积极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导致企业和个人重复缴交所得税,应该予以取消。

  马蔚华解释,人力成本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对于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成本开支,应比照企业的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给予税前列支。而计税工资政策恰恰违背了这一原则,带来诸多不良效果。由于国家允许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远低于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要作不合理的纳税调整,税负增大。在这种政策的错误导向下,不少企业或刻意隐瞒工资支出,或故意向员工提供非货币收入,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带来很多不良后果,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马蔚华建议应该取消计税工资政策,允许企业自主实行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只要企业根据董事会或企业权力机构批准后所计提的工资,均允许税前扣除,但在发放环节通过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来确保国家税收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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