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杨晓德
河南省驻马店市地税局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从打牢执法监督基础入手,严格各项管理,把执法监督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1997年至2000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2000年,被省政府、省地税局、市政府评为“二五”、“三五”普法先进单位,1996年至2000年连续5年被省地税局评为执法检查先进单位,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经验在全省地税系统进行交流……一个单位连续数年捷报频传佳绩不断奥秘何在呢?
2002年3月,记者专程来到驻马店市地税局,就该局执法监督工作的详细情况采访了杨晓德局长。杨晓德说,执法监督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交税收执法水平,实施依法治税的重要保障,为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得以有成效地开展,我们着重下大力气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他说,首先我们完善组织,建立制度,夯实执法监督基础。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始终把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当作依法治税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在制定信法治税规划时,将各阶段依法治税工作的重点落在执法监督上,以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主线,带动其他各项法制工作的开展;三是成立具体办公机构,在目前县区局没有专门设置法制机构的情况下,我们将税政与法规职能合并,合署办公。
其次是全程监控,规范执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强化制度管理,抓好三项监督,形成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制约体系。一抓事前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办法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制度,避免违法违规文件出台;要求法制人员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提前介入,进行事前监督。基层税务所做出处罚,决定前要由执法监督员进行审查监督,县、市局做出的处罚行为要由县、市局政策法规科审查监督。强调各级法制部门在事前监督中严把“三关”,即:违法事实认定关、法律法规运用关、处理程序合法关。二抓事中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深入贯彻《税务行政案件审理暂行办法》,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认真开展了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三抓事后监督,堵塞执法监督漏洞。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大检查工作。采取执法建议、通报批评、追究行政责任等形式,公平、公正地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执法责任;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在审理复议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拘泥于书面审理,注重实地审理,以求准确定案。
第三是拓宽渠道,立体防范,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加强外部监督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延续。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实行持证上岗,持证执法和监督;二是坚持信访工作制度;三是实行税务公开制度,在税收征管中实行“十二公开”,如税法公开、定税公开、征税公开、处罚公开。在处罚听证中,坚持事前公告制度,并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加,对违法案件及时跟踪曝光,受到社会好评;四是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市局机关与42家政府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及时沟通,不断改进工作中的偏差。五是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地税机关与检察院成立联合办公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了地税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
驻马店地方税务局长杨晓德:打牢执法监督基础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