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美姑:税警联手追缴税款

2003-8-22 9:7 凉山日报·罗贤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美姑县国税局联合美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追缴了凌云的应缴税款7000元和罚款1000元。

  今年1月至8月,新津人凌云在无任何证件和外销证明的情况下,从峨眉山拉了800余吨水泥在美姑县牛牛坝乡销售,共计取得销售货款175000元,应缴纳税款为7000元。税务机关几次通知其缴纳税款,他均以无钱为由,也不提供纳税担保,有意拒缴税款。
相关热词: 追缴 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