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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监管企业逾2.1万户

2003-6-5 16:33 国际金融报·莫少龙 【 】【打印】【我要纠错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我国重点税源监管工作又有新进展,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户数已从2000年的1500户,增加到目前的21768户,增长了14.5倍。这些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的43%,比去年同期增加5.1个百分点。

  据了解,在重点税源监管企业中,制造业企业8791户,占总户数的40.38%;金融保险业企业2909户,占13.36%;批发零售业企业1940户,占8.9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企业1657户,占7.61%;房地产业企业1484户,占6.82%;建筑业企业1178户,占5.41%;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企业1135户,占5.21%;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企业817户,占3.75%;采矿业企业533户,占2.45%.有关分析表明,我国重点税源监管户数之所以快速增长,一方面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把全国重点税源监管选户标准进一步降低,将年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和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使更多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提高了对重点税源监管工作的认识,也使税源监管比重逐步上升,数据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