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获悉,历时3年的对1.2万家企业规范进出口行为日前完成。海关对4357家企业实施了稽查,发现涉嫌走私企业174家,案值5.77亿元,发现涉嫌违规企业1467家,案值29.3亿元;稽查补税企业1280家,补税15.12亿元;企业自查补税145家,补税2.45亿元。
海关于2002年开展此项工作,涉及的企业分别占海关注册登记和有进出口经营活动企业的约20%和10%,这些企业所交的海关税收占全部的80%.
在规范行动中,海关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和不同管理层次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和培训。海关还与企业签署547份合作备忘录,将双方共同致力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自觉履行。
以开展规范工作为契机,海关积极推动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企业信用档案。深圳海关结合企业分类管理,制定了本关区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关区 3万多家企业实施信用分类。据统计,截至目前,共评定出高信用等级企业2198家,低信用等级企业185家。大连海关按照“守法便利”原则整合关区各项通关便利措施,并使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与通关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
通过对企业进出口行为的规范,海关管理与企业发展双赢的局面逐渐形成。截至2004年底,规范后企业中的1548家企业海关分类类别上调为A、AA类管理。报关单差错率呈总体下降趋势,其中青岛海关关区内的进出口企业报关单位差错率由2002年的4.7%下降为2004年的3.4%,上海由3.6%下降为1.5%,深圳由3%下降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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