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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村个人所得税 农民兄弟得实惠

2004-3-8 8:23 厦视在线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就免征农村个人所得税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今,我市的许多农民从中享受到了实惠。

  集美后溪镇村民陈振路1997年开始投资引种台湾芭乐,如今果园面积已达400多亩,年产芭乐、杨桃等水果50多万公斤。集美地税部门给陈振路带来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印发资料,按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新规定,果园每年可以免征个人所税10到20万元。地税人员表示,将尽快帮助陈振路办理好有关优惠手续,让他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

  集美后溪镇果农 陈振路说:“交税是一个义务,因为税也是(关系到)国家的兴旺,我们也知道赚了钱一定要交税,我们国家的政策还有税务的支持,给我们免税,就减轻了我们很多负担。”

  后溪镇是集美区“唯一的农业镇”,现在,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口占了全镇人口的80%以上,象陈振路这样的农业专业户,后溪镇有一千多户,全镇有水果种植面积近二万亩,年产水果8000多吨,畜牧业、禽类年出栏数在60万(头)只左右,农业产业为后溪镇每年带来1亿元左右的收入,农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落实,预计将给后溪镇农民带来200万元左右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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