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省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济南市经委、财政局和科技局近日出台新规,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与重奖,让企业扬名又得利。
据了解,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技术进步专项、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以及认定为济南市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必须是自行研制开发、生产,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产品。并且新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并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济南市经委科技处有关人士介绍,经审查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名单的新产品项目,当年实现并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比上年新增的部分;当年投产认定的新产品项目,其实现并缴入地方国库的上述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全部税收,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审查认定后,下达批复文件,据以办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据悉,对市级以上新产品,自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的年度起,国家级新产品享受3年、省级新产品享受2年、市级新产品享受1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济南优待高技术产业新政策 新产品新增地税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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