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亿元的财政减收由四部分组成: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大约会使财政减收1000亿-1400亿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大约减收300亿-500亿元;统一城乡税制改革大约会减税600亿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偿还出口退税款,财政约减收3000亿元。
安体富认为,我国税收持续几年的超额增长为实行减税政策提供了现实的财力支持。2001、2002和2003年,我国税收增长幅度分别为21.6%、15.2%和16%,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7.3%、8.2%和9.1%。由于我国税收的大幅增加,财政有能力拿出一部分支持税制改革,从而形成“经济-税收-经济”的良性循环。
根据测算,这次税改的减税效应,如果不考虑偿还出口退税的欠账,大约在2000亿-2500亿元之间。安体富说,由于这次税改的任务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假定5年完成,则每年平均减税在400亿-500亿元,占2003年税收增长额的13%-17%,仅占税收总额的2%-2.5%,财政应当能够承受这一减税规模。至于拖欠3000亿元出口退税的问题,安体富建议采取发行5-8年期的“出口退税专项国债”的办法来解决。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的压力,又不至于把税改的期限拉得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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