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是利润丰厚的行业,但这些利润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偷逃国家税收而获取的。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对全市化妆品行业进行的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1/3的企业存在涉税违法问题,共查补税款1.2亿元。
化妆品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是广州市国税局今年开展的第一个行业专项检查。在对全市342户化妆品及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企业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收专项检查,发现有涉税违法问题的企业116户,占总户数的33.92%。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通过组织行业性的税收专项检查(企业开展自查后税务机关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行业性的偷骗税行为,以达到“检查一个行业,整改一个行业,教育一个行业”的目的。
经税务机关重点检查,发现广州市化妆品行业普遍存在以下的税收违法行为:
1.企业采用账外经营的手法,编制两套以上的会计账册,隐瞒销售收入。这部分企业大都是通过采取现金交易的手段,隐瞒销售收入。
2.企业外购印有公司商标的产品作为宣传品派发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偷逃税款。
3.企业将自产产品直接赠送给客户作样品,特别是用于抵交各种费用,或用于职工福利、职工自用等,未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4.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购进非免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偷逃税款。
5.企业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利用产品价格调控收入人为转移利润逃避消费税、所得税。
6.企业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但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7.企业混淆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的概念,错用消费税税率。
8.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税产品,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9.企业通过开设多个私人银行存款账户,用于收取货款,以达到转移收入的目的。
10.个别企业以虚假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税款。
11.企业报废材料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2.财产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所得税前扣除等。
据介绍,类似这样的专项调查还将继续。8-11月,税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及汽车修理修配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所属时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在检查中如发现有涉嫌偷骗税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广州化妆品行业1/3企业存在涉税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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