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调队对3300个农户抽样调查得知:去年,我省农民税费负担人均减少26.4元,减幅为18.9%,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多减13.9元,减幅高出5.2%。调查得知,去年,我省经过税费改革,农民实际上交的税费负担人均为113.7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7%,比上年下降了1.3%,为1995年以来税费负担水平最低、减负幅度最大的一年。
从各市、州看,各地农民税费负担普遍有所减少,其中5个市人均减少额在25元以上,6个市减幅超过20%。减少额最多的是荆州市,人均减少64元,减负幅度最大的是宜昌市,下降幅度达35.4%。
不容乐观的是,我省农民的税费负担绝对额仍然很高,减负任重道远。省农调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2002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44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元,人均税费负担却比全国高35元。 不惟如此,我省农民税费负担以外的其他负担仍在增长。如去年,我省农民用于子女学杂费的支出达190.7元,比上年增长16元,增幅达到9.2%。
湖北省农村税费减幅高出全国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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