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包括消费类电子产品)是中国与东盟贸易中的重要部分,中国是家用电器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东盟国家的家电行业也正处在上升阶段。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降税的开始,双方的家用电器的税率都将进一步降低或取消。
空调压缩机的实施税率为10%,功率超过0.4千瓦但不超过5千瓦的被列为自贸区二轨正常产品,2005年保持10%的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功率超过5千瓦的,2009年前降税模式同上,2010年实现零关税。
中国对东盟空调压缩机降税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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