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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台湾水果确定零关税待遇

2005-6-2 10:38  【 】【打印】【我要纠错
  商务部官员昨表示 海峡两岸经贸协会已就有关技术问题向台湾农业组织发出磋商邀请本报讯 昨天,国台办举行了连宋大陆行后的首场例行记者会,有关官员在会上表示,实行进口零关税的15种台湾水果品种已经初步确定,并希望台湾民间机构尽快访问北京,就技术问题进行磋商。

  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唐怡在记者会上介绍说,5月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将检验检疫准入的台湾水果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将对10余种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措施。

  目前,大陆方面已对新增加的6种台湾水果正式公告准入,对10余种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对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涉及的通关、检验检疫等实施便利措施。

  他表示,关于台湾农产品进口涉及到的技术性业务安排,可以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进行协商,达成共识,作出安排,各自确认。希望台湾有关主管部门能以台湾农民的利益为重,尽快同意由台湾有代表性的农业组织,共同组团前来与我们就技术性问题进行磋商,达成共识,以早日惠及广大台湾农民。

  唐怡同时表示,考虑到水果贸易的时效性,也希望能通过两岸民间协商,实现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运输直航。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唐炜介绍,商务部等部门经过认真的评估,初步确定实行进口零关税的台湾水果的品种有如下15种,分别是菠萝、蕃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和柿子。

  由于零关税措施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需要由两岸双方协商解决才能实施。唐炜昨天表示:“大陆方面受权的磋商机构,海峡两岸经贸协会也借此机会向台湾省农会、台湾区农业合作社和青果合作社发出正式邀请,欢迎上述的民间机构能够尽快组团访问北京,就台湾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的技术问题进行磋商。”

  海关总署关税司司长高融昆说,海关总署为台湾零关税水果和农产品的进口设定了通关的六大便利措施,包括开辟专门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对台湾水果实行提前报关,实施网上支付纳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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