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名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日前分别被深圳市出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出境。这是自1994年以来,深圳第一宗阻止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的案例。
深圳某食品进出口公司曾因骗取出口退税被深圳市国税局先后两次查处,经国税局多次催缴和公告曝光,至今仍以各种借口拖欠税款500余万元。在此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某被调至另一外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去年11月,国税局依法通知深圳出入境管理局对其阻止出境。今年1月21日下午3时左右,正当赖某准备从皇岗口岸前往香港时,被依法阻止出境。同时,该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某也被依法传唤。当天深夜,两人认识到欠税行为的严重后果,签下了纳税担保书。
深圳某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2001年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深圳市国税局处以补税46万元的处理决定。但吴某非但对税务机关的催缴通知及数次清欠通告置之不理,反而将欠税公司停止经营后移民香港,在香港和佛山重新注册了两家公司,以逃避追缴税款。今年1月23日,当吴某准备驾驶一部深港两地牌丰田车从皇岗口岸出境时,被皇岗边检分站依法堵截。吴某的车及两处房产被依法扣押,其本人也提供了纳税担保。
据深圳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未纳税款、滞纳金和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去年11月,国税局已依法将欠税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资料信息移送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局。国税局将与公安、边检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一系列相关行动,持续整顿和规范深圳的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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