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专家建议:南京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

2003-4-27 14:10 来源:金陵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问题在各大城市闹得沸沸扬扬,最近有专家提出南京的工资薪金起征点或扣除标准宜放在1000至1200元,若采用混合税制,综合所得起征点放在1500-1600元左右为宜。

  据悉,目前全国统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是800元,而实际上深圳的扣除额是1600元,广州是1260元,北京是1000元。据税务部门统计,去年南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超过13亿元,同比增长30.4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虽仍以800元为标准,但加上津贴补助等,税前扣除实际上也已达到了1000元。但有关方面对这些说法一直低调公示,由于受国家法规的限制,起征点不能上浮太多。

  有专家指出,目前每月800元的扣除金额,是1981年规定的,当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外国人和国内知名的演艺界人士、作家等收入水平较高的人,而当时普通百姓的月收入还不到100元。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也在提高。有关数据显示,南京市年收入在12000元以下的达到70%,年收入12000-18000元的几乎占了20%。

  专家分析,虽然南京市的实际扣除额已是1000元,但绝大多数纳税人的基本工资薪金也就在每月800-1500元,按照南京的生活标准,800元的起征点其实已经“侵蚀”到居民必要的生活水平了。

  增加税前扣除额,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一些税收。专家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或扣除标准应从我国的具体经济状况入手,南京属于中等发达城市,如采取分项税制,工资薪金的征税起征点在1000-1200之间较为合适,如果采用综合与分项相结合的混合税制,1500-1600元的起征点则较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