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拥有私车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在某些银行、烟草公司、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效益好的企业,私车公用“补贴”倒成了个税征收的疏漏点。据估算,每年这种“补贴”少收个税将达600万元。
据了解,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会给私车族们一定的补贴:有的在购车时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有的是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有的是给予报销一定数额的发票等等。市内某银行有50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即使无车的人也按每人每月发放补贴,最低的也有500元。税务人士告诉记者,上述银行的这项补贴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后,最少对应的税率按10%计算,每月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元左右。税务人士算了笔账,目前南京效益比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中,就算有一半实行私车公用“补贴”,保守一点按50个单位,平均每个单位50个人计算,那么仅南京每年可多征收受补贴者的个税至少达600万元左右。
私车“补贴”年漏税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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