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强做大南昌,国税部门率先行动。昨日,南昌市国税局围绕创新税收理念,落实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三十条最新措施。
部分最新措施
A级纳税企业两年免检
对获得A级(特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人、除专项、专案检查及“金税工程”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验证、各项税收年检采取即时办理方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对获得B级(一级)纳税信用的,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涉税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
涉税审批权限下放
对县级国税局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权限由原10万元放宽到100万元,税前弥补亏损由原50万元放宽到100万元(以上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减免,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开始获利年度后的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享受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企业所在县级主管国税机关审批。
涉税审批手续简化
取消企业当年发生的修理费(含装修费)审批,改为由主管县级国税机关事后审核;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的企业,凡符合免、抵企业所得税条件的,由企业所在县级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直接报省国税局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由过去县市两级局审批改为市局一级审批。
一般纳税人年检标准放宽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标准由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调整为3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标准由原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调整为60万元以上。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将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城市1000元提高到3000元,县城(镇)由800元提高到2800元,农村由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交纳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城市400元提高到2500元,县城(镇)由300元提高到2200元,农村由200元提高到1500元;将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由每次(日)销售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元。对双定个体业户取得月(次)应税收入未达到提高后的起征点标准的,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弱势群体就业减免税负
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县级主管国税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凡当年吸纳城镇下岗职工达到从业人员总数30%的,经县级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凡安置“四残”人员比例在50%以上,其中下岗人员比例在80%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管理办法,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数35%以上的企业,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票发售简化手续
对防伪税控开票最高限额为百万元以下的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普通发票缴销期由过去两个月延长为三个月;发放的专用发票领购簿和普通发票领购簿免收工本费;无正当理由发票发售人员不得擅自停售发票。
查账办案有时限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税收经济秩序,南昌市各项税收检查归口税务稽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办案时,查封、扣押、拍卖企业财产,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查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外),调取企业以前年度账簿资料进行检查的三个月以内完整归还,调取企业当年账簿资料进行检查的30日内完整归还。
南昌市国税局昨出台系列30条税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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