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提出为金融业减负的税改设想,但在金融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的背景下,这种设想是否合宜值得商榷
中行上海分行最近一次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仍为5%.这意味着,中国此前提出的金融业税改进程仍在拖延。
早在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即完成金融业税制改革课题,并提出银行业营业税税率可从5%逐年调低至3%.但两年后,这项改革依然未落实。
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并谋求上市,被指是拖延此项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多专家对于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的计划提出了严重质疑。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商业银行绝迹于中国纳税100强的同时,四大国有银行却保持着《财富》500强的殊荣。业绩与纳税能力的背离,使得金融企业减负计划渐失存在的理由。
税改延缓
金融税收改革数年前就已提上议事日程,但至今未果。这与整个税收体制改革有关,也缘自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情况。
包括银行在内的中国金融业纳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银行等金融企业与国家财政密不可分,在当时相当于国家的钱袋子,利润自然是要上缴。
目前的金融业税收政策是在1994年税改基础上形成的。1994年税改前,银行所得税税率为55%;税改后,税率降至33%,营业税税率却由5%增至8%,“拆了东墙补西墙”。
实际上,营业税是银行纳税大头。为减轻银行税负,从2001年始,金融业营业税税率开始下调,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直至回落到5%.
就银行来说,越来越多的业务项目加重了税收调整的复杂性,银行多年积沉的呆坏账更让相关的税收政策变动小心谨慎,而近年来,银行争先恐后的股改上市,迫使税收改革让路。
在财政部财科所税务室主任孙刚看来,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多个环节涉及税收,比如资产需重新确认、评估,这就可能出现资产增加或亏损的情况,相应的税收缴纳就会比较复杂。
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完成的金融业税制改革课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调低税基、降低税率等,还建议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15%、20%、25%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但目前所得税税率,仍为33%.
绝迹纳税百强 金融业为之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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