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我国现行个税边际税率过高 专家建议应调低税率

2004-2-5 11:33 信息时报·游曼妮 【 】【打印】【我要纠错
  个税起征点偏低、最高边际税率又偏高、内外企业税收不统一……针对现行税制中种种问题,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员会近日提出了一份改革我国多项税制的调研报告,拟在本届省政协九届二次会上提交。    

  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员会调研发现,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亦偏高。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的最高边际税率是45%,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看,采用这么高税率的国家非常少。    

  建议一:个税起征点提至2000元    

  建议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应减少累进税率级数,宜实行5级超额累进税率,从而提高征税效率,把工薪收入45%的最高边际税率降低为40%,个税税率调整为5%~40%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使纳税人感觉到税负的下降;适当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例如赡养人口、教育支出和购房支出等,把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并规定一个上下浮动的法定范围,视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有区别;个人所得税应重点调节高收入。    

  建议二:扩大消费税征税的范围    

  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应适当调整并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某些奢侈品和不利于环保的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同时取消对轮胎、酒精等产品征收的消费税,提高小汽车、摩托车、烟、酒、高档化妆品等的税率,将燃油税、车辆购置税等并入消费费。并开征社会保障税、使其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相关热词: 个税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