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结合对我国经济的预测,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商务部一位官员表示,该建议能否落实,还要看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但是,消息一公布,国内外各路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个仅仅带有建议性的消息大加诠释,而其所归纳出的结论大同小异:“中国经济已经过热了。”
利息税曾两度免征
也难怪外界对利息税的开征与免征保持如此高的警惕:近50年来,利息税在我国曾两度被免征,而每次都与我国居民收入状况及其背后的经济冷热相互关联。
1950年,我国曾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但因当时人均收入较低,在1959年停征了利息税。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税列为征收项目,但当时为鼓励居民储蓄,对利息税再次作出了免征的规定。
1999年末,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了6万亿元。为了拉动内需,刺激居民消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决定,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征税率为20%的利息所得税。截至今年11月1日,利息所得税在我国又走过了4个年头。
央行最新的统计报告显示,到今年9月末,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了10万亿,与4年前相比,平均每年增加1万亿元。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征收730.6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1.8%,比去年同期增长23.4%,增收138亿元。其中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收入135.67亿元,同比却下降了10.6%,只完成年度计划的42.1%。
“利息税恢复开征后,居民定期存款比例下降,活期存款比例增加,这说明居民更倾向于灵活地运用手中的资金,适时进行消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援引“深圳市利息税3年进账近12亿”的事实说,1999年恢复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体现了政策效应,刺激了居民消费和拉动投资需求,使居民储蓄转为投资,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
对此,也有财税方面的专业人士表达了不同的见解,“不管是利息税的征收,还是银行存款利率的下调,均未达到有效分流储蓄存款、拉动内需的目的。”
国家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在通货紧缩的状况下,国家希望通过开征利息税把居民存于银行的钱“赶”到市场上来;现在出现了投资大幅度增长、非典型的局部通货膨胀的苗头,原本赋予开征利息税的意义似乎已经不大。
“回暖的信号”
商务部一位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明了其个人意见。他说,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确继续保持着良性的增长态势。这位官员说,他发表上述意见的是有客观依据支持的。而此依据正是商务部日前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等多项建议的主要理由:我国的“十五”计划连续3年来安排的重大投资项目陆续发挥积极作用,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
具体而言,由于有1季度和3季度消费品市场良好的增长基础,今年第4季度的商品市场将快速增长。初步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8.9%左右,增速略高于去年水平。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7个百分点。此外,预计2004年我国GDP增长将达到7.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将增长9.5%左右。
但与此同时,这位官员一再强调,经济增长保持良性并力争向上突破并不意味着就已经“过热”了。“即使免征利息税,它也不足以表明我国已经出现大面积的经济增长过热,它只是一个回暖的信号,前景有待观瞻。”
不可否认,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出现了难得的微幅回升,经济运行景气全面好转,实施几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累计效果得以显现。但5、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增幅开始明显趋缓、零售物价降幅明显加大,价格运行面临较大的向下压力——或许,这也正是上述商务部官员对“经济是否过热”保持谨慎态度的原因。
与商务部官员审慎的态度一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高级经济师徐连仲认为,从目前看,从通货紧缩转为通货膨胀的过渡期可能会比原先想象的要长些,近期还不会出现通胀,抑制和消除通货紧缩仍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如此看来,利息税免征与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现有的内需状况,居民消费本身是拉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原生动力之一。为此,商务部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的同时建议:首先是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政策,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尽快落实工薪阶层加薪计划,提高收入预期,加强低收入者、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以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
同时,商务部建议,把支持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列为重点,简化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企业的开办手续、减免各种经营管理税费,把第三产业的发展作为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样重要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各地的经济发展计划。并培育和扩大新兴消费领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关注住房、汽车、旅游、信息、教育等新兴消费,扩大居民旅游和服务消费。
商务部建议免征利息税背后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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