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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收喜中有忧 福田私房出租欠税超千万

2002-12-19 10:28 深圳商报·李怀今 张林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地税局福田征管分局获悉,从1997年至今的5年时间里,福田区屋租赁税费收入达5.46亿元,仅今年前10个月收入就近1亿元。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从今年到现在,福田区私房出租欠税已达1000多万元。

  高利润驱使抢建私房

  税务部门的一项调研表明,目前深圳有违法建筑私房数十万栋,虽然政府三令五申将拆除违法建筑,但抢建之风仍然刹不住,其直接原因是出租私房存在高利润,一般情况下,两年内便可收回造楼成本。与此同时,私房出租偷逃税、欠税现象也较普遍。违法建筑和众多的出租房逃税、欠税户,像蛀虫一样侵蚀着特区的经济支柱。

  私房出租成村民主要收入

  据了解,私房出租行为主要发生在原自然村所在地。2000年,物业租赁收入占福田区15家集体股份公司总收入的60%。村民私人房屋出租收入,少的每户年收入近20万元,多的每户近40万元,平均每户约30万元,占家庭收入的4/5,其余1/5是股份公司分红。

  应建立纳税人信用管理体系

  收取房屋租赁税的工作,由税务机关委托区租赁管理局配合代征。由于目前缺乏强有力的控管手段,执法力度不够。

  税务部门认为,依法办事及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税务机关协税护税的义务和责任,税务部门也必须依靠当地政府部门,才有可能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

  从长远看,建立和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是解决欠税问题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