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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网罗”车船税意见

2004-3-29 17:10 中国税务报·郭涛 【 】【打印】【我要纠错
    从3月15日至4月30日,北京市地税局在网上就个人机动车船使用(牌照)税缴纳方式、征缴时间和宣传渠道等向广大市民征询意见,纳税人的意见将作为调整征收方式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统计,截至3月24日12时,共有552人参与投票。其中,认为纳税协查卡应该保留的占51%,认为最方便的缴纳税款方式是到银行征收网点缴纳的占57%,认为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期设置随车辆年检时一同缴纳比较方便的占61%.此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渠道获得有关的税收知识的人占绝大多数。

    如何更快捷地缴纳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一直被广大私车车主所关注。目前,北京市采取的是以持有IC卡的纳税人到代征单位(农行、商行)缴纳税款;对未办理IC卡的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征收点或工商银行缴纳税款的征收方式。征期也由以前的1个月改成现在的3个月。北京市地税局在网站上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是为了探索新的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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