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国家六部委正在紧急研究,准备修改白酒消费税。即将修改的白酒税制,应能给处境尴尬的国内大型白酒类企业带来转机。
2001年5月,国家对白酒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将白酒从价计税方法调整为从价与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对粮食、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按出厂价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消费税。这项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2001年全国白酒行业利润下降6.6%,仅为40.4亿元。同年,全国白酒税金总额为88.2亿元,仅比2000年新增了5.8个亿,与税收目标相差很远。
国家前年出台调整白酒税收政策的目的是“扶优限劣、扶大限小”,旨在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使中国白酒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但实施效果却没有很好地达到预期目标,不但没有使有品牌、有规模、有质量保证的大型白酒企业得到发展,反而使这批企业的产销量呈现萎缩,效益大幅下滑。
众所周知,大型白酒公司的效益很大程度上是靠中低档白酒来支撑的,其效益是靠规模和品牌取得的。然而新税制的实施,却使这些大型白酒企业被迫放弃中低档白酒市场。成都市近郊某县国税局的一位税务负责同志用倒推法算了一笔酒账:拿一瓶市场销售价10元的白酒为例,消费者买到的是10元钱,扣除商家赚的一元钱,商家从批发商处进价应该是9元,批发商处赚1元,那么出厂价应是8元。在8元基础上,扣除从价计征消费税25%、从量计征0.5元、增值税8%,共计3.14元的国税部分,再扣除地方税和“三费附加”,大概是0.8元左右,这样一瓶出厂价8元的酒所要上缴的税费大致是4元左右。再扣除瓶子、纸签、商标、胶套等费用至少1元,这瓶酒只剩3元。如果是以粮食原料固态发酵酿酒,1斤酒的直接生产成本一般是4元以上,那么,加上广告费、财务费、管理费、储运费等等,算下来,这瓶酒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字———亏。
日前国家六部委正在紧急研究,准备修改白酒消费税。这无疑会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但是青年经济学家酒界知名学者李青指出,各地政府只有退出市场经营者队伍,成为真正的市场管理者,才可以实现公平竞争和企业自主经营,中国白酒业才会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在过去的20世纪80年代,曾有“要当好县长,首先办酒厂”的说法。由此可以看出,酒类产业对当地经济的重要性。时过20年,由于在很多地方新的产业依然没有形成支柱性财政收入,那么,地方性白酒无疑在受保护行列内。各地政府只有退出市场经营者队伍,才会真正出现自主竞争,才会出现中国白酒业自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第二次发展高潮。这一次高潮不是建厂办厂,而是兼并、破产和出现大集团的高潮。这也正是我国酒业发展的思路———“扶优限劣”。
六部委紧急研究大企业翘首以待 白酒消费税有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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