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司有关人士昨天在此间召开的“中澳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研讨会”上表示,为了确保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应在资本市场产品创新、拓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备选范围、完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内控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及完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上有新的举措。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只能在10家基金管理公司中选出至少5家管理人的情况,将随着更多基金公司进入备选名单而得到改观,与此同时,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践的摸索,也为其他类型投资管理公司加入投资管理业务的竞争留出了空间。
随着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展开后新问题、新风险的逐渐显露,应逐步完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
同时,应逐步完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基金投资管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一方面在收入分配环节上研究社保基金理事会自身的激励约束问题,调整理事会事业单位建制下工资和激励制度与所从事业务性质不相适应的地方,相应建立起和绩效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研究社保基金投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起能够体现绩效的委托投资管理手续费提取方式。
这位人士还指出,社保基金秉承“安全之上、分散投资”的原则,倡导的是通过长期投资获得资产的保值增值,然而我国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在缺乏品种创新和避险工具的前提下,只有做多的单一盈利模式,专业投资者也难以规避股市下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据这位人士介绍,在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政策支持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免征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社保基金理事会也获证监会批准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通过两年多的稳健运作,截至2002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规模达到1240亿元,较2001年底增长1倍,其中银行存款938亿元、国债273亿元、股票12亿元、企业债1亿元、金融债5亿元、其他资产10亿元,2002年实现投资收益21亿元,累计实现收益31亿元。
财政部有关人士指出社保基金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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