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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交存比例2004年度将不做改变

2004-6-1 9:35 中国税网·齐雁冰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2004住公积金年度(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规定缴存比例仍为8%,有条件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为10%。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