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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并轨草案难上两会 反对来自商务部和沿海

2005-2-24 17: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2月22日,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草案将无法提交2005年全国两会审议。这也就意味着,2006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可能性为零。
 
  事实证明,在争论各方尚未完全达成妥协和共识之前,即便“并轨迫在眉睫”(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语),这项改革仍将无法“隔着锅台上炕”。

  “两法合并”今年没戏

  “两法合并”草案甚至还没有进入到全国人大立法程序的“三读”阶段。

  一位人大预工委专家介绍说,这部法律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两法合并,属于重要的法律项目,必须提交全国人大表决。按照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一部新税法至少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读后才能正式提交全国人大表决。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这项法案仍然在国务院层面进行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审尚未进行。按照立法程序来看,提交2005年全国人大表决已经完全没有可能。

  在推动国家尽快通过并实施这项改革方面,财政部、国税总局可谓不遗余力。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这两大部委有关“并轨”税法的提议和草案,前后就曾有数十稿之多。

  而从2004年12月到今年年初,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常务副部长楼继伟更是相继发言,力陈“两法合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此高级别官员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围绕同一个主题做如此强烈的表态、呼吁,在新中国财税史上实属少见。

  按照财政部既定规划,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方案去年8月便已提交国务院,如果一切顺利,今年3月将提交人大立法,明年1月1日起就可正式实施。实际上,即使按照这个规划,“两法合并”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得以顺利于明年实施,改革的时间已经是推迟了。

  改革延期代价巨大

  据相关人士透露,事实上,数年前财政部就制定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财政部测算,如果当时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由于税基扩大,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

  “绝对不能因此而继续犹豫、拖延内外资所得税率的并轨,否则今后的难度更大。”金人庆部长曾公开表示。

  改革延期的代价不止于此。两税法并行所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已经在事实上日渐造成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而且这种逆向歧视的一个后果就是,导致内资企业的行为发生扭曲。

  据知情人士透露,整个1月份,财政部、国税总局都在全力推动这件事,事情也曾出现过转机,甚至存在为此破例的可能。“那是最后一线机会了,我们当时希望出现奇迹。”

  然而,奇迹终于还是没有发生。

  在这拖延的背后,是不同意见的纷争。

  不同声音来自沿海

  两税并轨最大的反方,来自于商务部和东南沿海一些发达省份。

  “万一实行起来,因为担心享受不到一直以来被给予的税收优惠,那些外资不来中国怎么办?”对“两法合并”可能给招商引资带来的影响,是反方最主要的担心。

  同时,在上报中央的意见中,一些沿海省市提出,最近几年财税部门一些改革措施力度很大,对东南沿海经济发展已经造成很大影响,再这么快推出“两法合并”的改革,会让沿海发达省份吃不消。

  1999年~2001年,中央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三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出台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其中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据统计,1999年~200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地方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l776亿元,其中2002年为817亿元。

  而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和山东等7个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央的政策是,“由当地政府自行解决”。

  在这场号称“不亚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中,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受惠甚少,还要不断上交。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中央无法不认真听取东南沿海省市的这些声音,无法不谨慎从事。

  难题如何破解

  国税总局统计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25718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5.7%,增收5256亿元。实际上,从1999年起,中国税收就已经步入了快车道,连续数年保持高速增长,这给国家承受减税压力提供了强大的财税支持和恰当的机遇。

  同时,我们国家目前的外汇储备非常高,2004年已高达5140亿美元,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一直相当大,而正面处理升值是非常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用这个改革,通过对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来中和升值的压力,无疑是一种巧妙的选择。

  另外,增值税转型改革已经逐步启动,企业所得税的并轨有利于对外资企业税赋发生“一增一减”的效应,有利于平稳施行改革。

  然而,在税制改革过程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集团利益……各种不同利益主体围绕税改所作的博弈,却似乎注定了改革的艰难。

  “如果没有一个相对超脱的,真正代表国家利益的部门来整合各方面的改革,真正去改革,那改革是难以进行下去的。即便说今年是改革年,要出台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一旦改革的这种举措和部门利益相撞,肯定还得绕着走,结果还不如不改革。”一位专家这样说。

  如何化解各种利益关系交错纠缠的局面,让改革得以顺利及时地进行,这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掌舵驾船,智勇双全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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