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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烟叶特产税将并入消费税

2004-7-9 9:47 来源: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通知》,这对8亿农民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那么,为什么没有取消烟叶特产税,烟叶特产税以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对此,权威人士解释,中国在近一两年内取消对烟叶收入(晾晒烟、烤烟)征收农业特产税还有一定的困难。一方面是烟叶的农业特产税收入较多,2001年达到26.4亿元,一旦取消,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部门近期刚对卷烟生产与销售进行过调整,如再采取提高卷烟消费税的办法来弥补取消烟叶农业特产税的财政收入缺口,显得政策调整频率过快,不利于卷烟生产的稳定。

  对于烟叶农业特产税今后的发展方向,权威人士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将烟叶农业特产税并入消费税的问题,包括时机的选择、实施方案的确定、财政体制的变化以及相应的转移支付措施等,当有关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报国务院批准。而在新的办法出台之前,国家将对烟叶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

  为了弥补因农村税费改革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至200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500多亿元,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助因农村税费改革减少的地方财力,地方财政也相应拿出了大量的资金,增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如立即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势必会使新增的地方财政收入缺口难以弥补。因此,有关部门在经过缜密考虑后决定从2004年开始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这种分步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方法可以有效缓解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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