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桂林市地税局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桂林市地税局通过在办税大厅予公布相关文件、“心连心”纳税辅导活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收到明显的效果,截止目前,共清缴欠税1000多万元。
自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施行以来,桂林税务部门积极将相关政策规定送到纳税人手中,耐心地讲解,细心地开导。在地税机关送达《欠税公告通知书》后,部分纳税人怕影响其商业信誉、名誉,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赶在公告之前主动缴纳了欠缴税款;部分纳税人在欠税予以公告后,意识到欠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积极到税务部门缴纳了欠缴税款。在全市公告之列的337户欠税户共2400多万税款中,绝大部分已经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欠税,其中部分纳税人已经缴清欠税。
桂林纳税人积极缴纳欠税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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