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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收优惠政策大幅度向教育事业倾斜

2004-4-21 8:49 南国都市报·李灏 洪丽 【 】【打印】【我要纠错
  从今年开始,海南省税务部门将对教育事业在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据了解,优惠政策包括:教育捐赠不计所得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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