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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险发展吉林实施营销税收优惠

2003-1-17 16:3 经济日报·许 凌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将全省保险营销员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由10%增至为20%,以其余80%部分计缴税款。吉林省此次保险营销费用增加10%,意味着减少了1.2万名保险营销员的税款,使其实际利益相应增加,客观上为全省保险行业迅速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