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坚如磐石
800元的起征点,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一开始制定的1980年就已经敲定了,23年的巨变并没有改变这个坚如磐石的数字。
23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动了多次,然而800元的起征点却一直没有什么改变。23年间,人们的收入却已经增长了50—100倍。据介绍,当时制定《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征收的对象其实是对外籍人士,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来中国工作的外籍专家,工资不能低于800元。
有些城市提高
对于这个800元讨论最多的也是国内最具活力的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在这些城市中,收入3000元左右的人比比皆是,而这些中等收入阶层,也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坚定纳税人。但这个收入在这些大都市中,3000元的收入其实也只是一个工薪阶层而已。
据了解,其实,在国内一些城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被暗暗提高,如深圳的实际高达1700元,广州为1260元,珠海1400元,而北京的实际起征点是1000元。
到底多高合适?
虽然人们都知道800元的起征点是有点低,那么,起征点多少才合适呢?
据介绍,个税起源于英国,设置最为花哨的是美国。这些国家中,起征点看似一样,扣除额却有着各种各样的计算方法。比如,孩子几岁以下扣除多少;单亲家庭与双亲家庭扣除额不一样;买房、租房扣除额也不相同。由于这种计算必须依托于高效、高质的行政体系,及其各种各样的统计数据,执行如此灵活的政策显然短期内难以在国内实现。因此,起征点就显得更加重要。
有人建议全国统一为1200元至1500元,另一种建议则是各地区有一定差别,特别是东、西部之间一定要有差别。更多的人倾向于后者,差别是简单的一个数字还是其它?有专家建议,可将这种差别与当地的物价指数、消费指数挂钩。
但这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操作上更加复杂了,也不利于中央的监管。此外,专家认为,如果地区存在税差,可能会导致资金外流。除非同步实行,否则某一地区早一步调高起征点,这将使一些地区的“富人”资金在短期内流向该地区,导致该地区物价与消费产生波动。
财政部的建议
财政部科研所的报告建议,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至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
另据报道,财政部一位负责人表示,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近期实现比较有困难,他同时表示改革已是定局,关键看时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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