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披露东北地区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将提高到月人均1200元后,有关部门接到大量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随之提高的群众咨询。对此,哈尔滨市地税部门明确答复:我市“个税”起征点暂不调整。
据哈尔滨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从明年起东北地区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将提高到月人均1200元,此规定仅适用于单位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许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并非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200元。哈尔滨市目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仍然执行880元。
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完成前,未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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