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宣布从2003年9月1日起,在计征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时,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这也就是说,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现在的1000元提高到1200元。在南京各个方面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很高,以真正体现税法的本意,即多收入多缴税。
据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执行的800元税起征点还是1981年时候定的,当时居民月收入多数还不足100元。20多年过去了,起征点仍保持不变,很显然已不适应我国居民现在的实际收入水平。因此很多经济发达的地方都有变通的做法,南京在800元的基础上,又把公积金、养老保险、交通补贴等算进去加了200元,因此是从1000元开始起征。据悉上海和宁波实际为1200元,深圳则高达1700元,而个人所得税收人连续8年居全国第一的广州市的实际为1260元。
有关人士指出800元的起征点偏低了,全国如果划定一个统一的起征点,定在1200元比较妥当。经过测算,南京如将个人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将有50%—60%的人不要缴税。如定在1200元将有20%左右的人不用缴税。目前征的税大部分是工薪阶层的税,真正的大款缴税有限。有调查数据表明,2002年,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存款的比例,但其所缴的个人所得税仅占不到总量的10%。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劫贫帮富”的嫌疑,影响了社会安定,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因此有专家建议应实行结构性调节税收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大幅提高对高收入者的课税率。关于南京何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地税局认为不是说调就调的,需要经过多方论证以及国家法律的批准。
北京已调至1200元,南京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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