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黔南州国税系统今年已为再就业人员减免各种税费24万余元。
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黔南州国税系统积极贯彻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精神,采取各种形式多方宣传。平塘县国税局等专门派出国税干部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相关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做到申请一户,核查落实一户;独山县国税局等积极参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再就业培训,派出专业人员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全系统今年已为76户下岗再就业经营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4560元,免征681户下岗再就业经营户增值税236680余元。
黔南国税减免再就业税费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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