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信息产业部的消息,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降低了现行进口关税税率,2003年我国实行零关税的税目,累计已达213个。
2003年我国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12%降低到11%;其中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3.5%降低到1.5%,降税幅度高达57%左右,是我国所有商品中降税幅度最大的商品。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2003年新税则中,256个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率的税目中,又有90个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实行了零关税,加上2002年已实行零关税的税目,2003年我国实行零关税的税目,累计已达213个,这些税目均达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承诺的最终约束关税税率,实行最终约束税率的关税税目,已占全部信息技术产品关税税目的83%左右,其余关税税目在2005年前将全部实行零关税。
尽管大幅度降低信息技术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对我国信息产业带来了较大冲击,但我国仍严格履行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促进了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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