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1999年8月1日(含8月1日)至2002年年底购买了空置商品住房的业主,均可享受全额退还契税优惠。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地方税务机关原则上不再受理空置商品房的免税申报手续。昨天,北京市地税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限期办理空置商品房契税减免工作的通知》作出上述规定。
北京市地税局表示,为了鼓励消化空置商品房,北京市地税局曾规定,凡是在1999年8月1日以后至2002年年底以前,购买了空置商品住房并且交纳了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全额退还契税优惠。但由于当时很多市民并不了解该项政策,前来办理的人并不多。地税局希望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据悉,所谓“空置房”,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但直到1999年8月1日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其界定的标准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的签署日期为准。
北京市地税局:空置房免税手续年底停办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