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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为退税改革“铺路”

2003-11-22 10:13 济南时报·鞠鹏 【 】【打印】【我要纠错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新方案的出台,因其覆盖面涉及地方财政、税务、外经贸等领域而受到广泛关注。今天记者在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三部门将出台相关措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财政:足额确保资金到位

  在今天的会议上,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既要保证工资、社会保障以及法定支出的需要,又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足额安排2004年及以后年度出口退税地方应负担的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不发生拖欠。

  税务:下放退税审核权限

  据悉,目前,出口企业申报率低是制约我市出口退税审核进度的主要因素。为此,我市国税部门将下放出口退税审核权限,在选择部分区县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将出具证明、免抵审核环节的工作由市局下放到县、区局,进一步减少环节和简化手续。在督促企业申报的同时,国税部门将加班加点,做到应审尽审,决不将企业今年已申报的退税资料拖到明年审核。

  此外,国税部门将严厉防范和打击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出现的出口骗税,确保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环境。

  外贸: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退税率降低对加工贸易的影响要小于一般贸易,发展加工贸易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退税率降低对一般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此,他们将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提高加工贸易在全市出口中的比重。

  此外,外贸部门将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加强国际质量认证、培植出口品牌等方面继续加大政策扶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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