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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西地税分局实行税务征管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

2003-11-19 9:52 新余日报·何金平 【 】【打印】【我要纠错
  水西地税分局针对税收征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依法检查,依法办税,实行差错责任追究。

  税务征管工作差错是指税务征管工作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或侵害纳税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严格依法行政,避免工作差错,该分局在下大力抓好税收业务学习的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挨家上门深入到辖管的所有纳税户中,虚心诚恳地征求广大纳税户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变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分局还实行公开办税制度,对所辖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税负核定公开。每月将各纳税户缴纳的税负结果公开,处罚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使纳税人心中有数,该分局还在办税大厅醒目位置开辟设计了“税负阳光专栏”,悬挂了《税务人员“五要”、“十不准”》、《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等规章制度,真诚欢迎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实行有效监督,极大地提高了分局的整体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