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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代表机构税收政策受关注

2003-8-2 9:9 暖风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

  该《通知》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如何纳税由税务机关界定,而从7月1日起,改为由企业自行核定后进行税务申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在管理上,税务机关也将实行评 税制度,加大税务稽查和处罚的力度。目前很多代表机构对新政策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对如何具体操作也不是很清楚。为此,中国投资网与北京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于7月30日在北京联合举办《有关新颁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政策讲解会》,邀请税务官员对新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并有针对性地回答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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