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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体盲人按摩将免营业税

2005-12-19 11:5  【 】【打印】【我要纠错
  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将免征营业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盲人按摩院也将免征机构按摩业务的营业税。

  北京地税在《关于盲人从事保健按摩业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中说,新规定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总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盲人按摩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出的。明年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免征营业税。

  此外,通知还规定,对盲人按摩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以及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建立的盲人按摩站(点),安置盲人及其他残疾人员占机构人员35%以上(含35%),且盲人残疾人员上岗率达到80%以上的,免征机构按摩业务的营业税。

  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残疾人员证书,并具备保健按摩师技能职称和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称资质的盲人。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然后方可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