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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本生意越来越难做 税务新政挫伤中小外贸

2004-9-4 13:42 江苏商报·韶静 【 】【打印】【我要纠错
    本以为国家放开个人经营外贸后,自己可以大赚一笔,可没想到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个紧急通知又让我的美梦破灭。“近日,南京不少”老外贸“发起了牢骚:享受不了出口退税的优惠,个人外贸”小本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7月1日,国家放开个人外贸经营权,不少人如愿以偿成立了自己的外贸公司。可没想到,随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简称“37号令”),给了他们致命一击。7月中旬刚刚登记注册成立了个人外贸公司的范老板说,按照“37号令”中的规定,新办的小型外贸企业如果达不到一年180万元的销售额,就无法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也就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每出口一单业务都将损失出口金额的6%~17%,这是毛利仅在3%~5%的外贸企业所无法承受的。

    “37号令”中的另一条要求是,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范老板说,这一规定显然也不适合小型外贸企业,像他这样刚刚成立的个人外贸公司,有三个员工就足够忙各种业务的了,用50人以上显然并不现实。南京一些中小外贸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企业的经营现状是有单也不敢接,因为如果没有退税,接得越多意味着亏得越多,规模小的企业根本应付不了。

    “最近有不少个人外贸企业来这儿反映纳税门槛过高一事。”南京市国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坦承:“37号令”确实抬高了中小企业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门槛,一部分小型企业因此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优惠,而面临窘境。这无形中也殃及了很多外贸企业,特别对刚刚成立的个人外贸公司打击最大。而江苏省国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37号令”的初衷并非针对新成立的个人外贸公司,而是最近税务机关查处的一些增值税违法案件表明,犯罪分子大多以注册商贸企业作掩护,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后迅速走逃的手段骗取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才出台了“37号令”予以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新成立了近百家外贸公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都是小型外贸公司。作为外贸企业的主管部门,江苏省外经贸厅法规处负责人在谈起这个情况时略显无奈。他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当中,也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情况,但目前尚无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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