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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业应高度关注“生态税”的出台

2005-5-18 19:10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国家和谐发展理念的践行,一种新的税种-“环境保护税”(简称“生态税”)浮出水面。陶同仁应高度重视清洁生产问题,否则迟早要吃亏。

  对污染环境者征税,并用所得来防治污染,改善环境是许多国家为解决可持续性发展问题的一般做法,但在我国上上下下的认识都才刚刚开始。特别是中国正处在“掘第一桶金”的时代,加上绝对的GDP导向,以及地区发展不平衡,施政心态不一,导致老板们对清洁生产问题总是漫不经心。而4月中旬从北京高层传出来的这条消息,相信对那些不会前瞻性思考和准备的老板是一次教训。

  开征“生态税”,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是贯彻所谓的“污染者支付”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国家向所有因其生产和消费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科征税收。专家们指出,当前开征“生态税”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即可以更好地推进绿色能源的发展,目前的传统能源价格与绿色生态能源价格的巨大差距,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传统能源将本来应由企业、行业来支付的环境成本全部推向了社会。

  但是,国内“何时开征‘生态税’合适,还是个未知数”。因为开征“生态税”势必对GDP产生影响,对投资环境产生影响,对官员政绩产生影响,这三个影响足以令决策者在开征时机和具体实施办法上踌躇再三。

  而对企业来说,似乎也更愿意选择另外一种解决之道,即遵循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转移”规律。因为把一个地方污染完了,再“被赶到”另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去发展(污染),竟然是一石二鸟:这样做既在新的地方受到热烈欢迎,又保证了自己运营成本不高升,甚至还会降,这是非常合适的“买卖”。广东省最近出台了“关于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产业转移”迅速成为企业界关注的一大热点。有专家担心,高耗高污的产业转移到山区之后,势必产生新的污染带。尽管省政府的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也明确列出限制、淘汰、禁止类产品共260个,而且据说很快还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但在GDP指挥棒的指挥下,相信一些地方决策者为了政绩,还是会留出政策执行的空间。

  因此,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说,要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还得靠法律-国家税法,也即要开征“生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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