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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部分教育收入免收营业税或所得税

2004-7-26 16:33 来源:安徽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地税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对部分与教育有关的收费,免收营业税或所得税。 
 
  这些政策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次,对政府兴办学校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后勤实体为教学服务取得的有关收入,免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